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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9 10:00:42
  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6家事业单位6个岗位(共7个选调名额)。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见《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④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6月5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涪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④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以及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⑤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⑥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⑦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⑧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⑨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⑩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9:00至6月1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条件内容,可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为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9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预计于7月中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⑦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等原因,致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和拟调人员。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公开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公告、提示。
 
  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监督电话: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附件: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