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教育发展研究所面向县内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县内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并完全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确定档次和不合格的。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
4.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选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选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4)编制所在学校出具的县内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工作年限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5)加分材料:
①《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1份。
②获奖证书、文件等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县教育发展研究所专(兼)职教研员需提供由县教研所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份。
所有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覆盖本次公开选调全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
(三)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加分材料进行审查,加分材料不齐备,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四川省特级教师”“四川省骨干教师”、四川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加2分;
2.参加援藏援彝者加2分;
3.近三年,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直属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电教机构)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全国奖励加2分,省级奖励加1分。同一优质课只加一次最高分;
4.近三年,撰写的本专业(含教育管理)教研文章,制作的课件,完成的课题(须主研人员),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直属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电教机构)组织的评比,获全国奖励加2分,省级奖励加1分。同一文章、课件、课题只加一次最高分;
5.近三年来,担任县教育发展研究所专(兼)职教研员,每满一年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累计加分,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拟加分人员情况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7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有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笔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在县教育发展研究所门口醒目位置张榜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调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岗位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公示
(一)根据岗位选调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三)拟选调人员和考试总成绩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调动条件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通知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报到工作。
七、聘用
(一)选调人员与县教育发展研究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发展研究所给予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者由县教体局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人员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自然解聘,必须在县教育发展研究所重新竞聘上岗。原聘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八、选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已经被调动的退回原单位,并对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次选调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3643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816-4821390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