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2022年公开招聘13名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2〕2号)要求,全面完成社区网格调整划分设置,统筹考虑职数标准,将专职网格员配备到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社区专职网格员13 名(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乐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绵阳常住人口,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符合下列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2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复员退伍军人、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的人员);
(3)有1年及以上社保协理员、网格员、残疾人专干、社区工作经验者;
(4)有1年及以上村(居)民小组长、小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常职干部工作经验者。
6.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操作智能手机,能适应社区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8.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报名地点
平武县龙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平武县龙安镇政府街8号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8822905,18080253735)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平武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附件1);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各类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交验)及复印件2份;
5.《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1份(附件3);
6.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常职干部、社保协理员、网格员、残疾人专干、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份;
7.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四、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在现场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岗位,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平武政务网、“平武组工”微信公众号(http://www.pingwu.gov.cn/)公示。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加分
同时符合下列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平武户籍加1分;少数民族加1分;本科生加1分,研究生加2分;退役军人加1分;中共党员加1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3分;有一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常职干部、社保协理员、网格员、残疾人专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加1分;具有普法或基层依法治理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辅警、法律明白人、社区矫正社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加1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的人员,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加1分;在平武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加2分;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表扬奖励的加1分/次,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表扬奖励的加2分/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加3分/次。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在现场报名时一并将加分材料交至报名点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平武县龙安镇根据考生提交的资料,对照加分政策,填报《平武县龙安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加分统计表》(附件4),并报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等行业主管单位复审后,形成加分成绩。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2年9月21日前在平武政务网、“平武组工”微信公众号公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职业技能、社区工作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三)面试
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1.面试时间暂定9月底,届时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2.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处理:①笔试(含加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②笔试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③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试总成绩将在平武政务网、“平武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参考人员应持“天府健康通绿码”入场考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并在考前完成“三天两检”(以采样时间为准,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例如:9月24日参加考试,须在9月21日至9月23日期间间隔24小时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和采样时间不符合规定,或考前10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先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平武政务网、“平武组工”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和政审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此次公开选聘实行县级提级联审(政审),按职能职责,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县级部门对人选的资格进行联审把关。
八、公示
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武政务网、“平武组工”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此次公开选聘的社区专职网格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龙安镇和社区报到。社区专职网格员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社区专职网格员待遇保障暂按《中共平武县委办公室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全面推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办字〔2020〕34号)统一规定执行,待上级文件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如出现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聘后辞职或自动放弃的,不得进入递补。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各考试阶段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平武政务网、“平武组工”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考各环节事项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中共平武县委政法委、龙安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负责,未尽事宜可向相关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
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0816-8822128
中共平武县委政法委 0816-8823404
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0816-8822905
监督电话:
平武县纪委监委 0816-8810662
附件1、平武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附件2、平武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职位表
附件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4、平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加分统计表
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