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新区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政府雇员的公告
为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吸引更多高层次专业人才投身新区建设,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0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招聘第二批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等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8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工作岗位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报名
(一)招聘范围: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均位于前100名的境外大学,且境外硕士研究生学制需两年及以上)。
(二)报名
1.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
2.公告发布即日起扫描“招聘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2:00。
招聘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扫描或长按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完成线上报名。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绵阳科技城新区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其他佐证资料扫描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报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按满分100分计算。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免笔试。考试由区党群部负责组织,区纪检监察办监督,区级有关部门配合。
1.笔试
(1)参加人员: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均可进入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3)笔试内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教材。
(4)成绩查询请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
2.资格复审
(1)参加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免笔试者,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3)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本公告中报名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相关事项
面试由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配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成绩查询请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
六、体检、综合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雇用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名单,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薪酬待遇
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被雇用者为我区政府雇员,政府雇用薪酬待遇按新区有关规定执行。对拟雇用人员要求如下:
1.拟雇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雇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2.被雇用者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雇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
3.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岗不适或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取消雇用。
4.本次公开招聘雇用的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0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不得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为避免影响考试,外地来(返)绵考生应尽早入绵,通过微信搜索“绵疫控”小程序进行“行程报备”。鉴于疫情政策动态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绵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或“绵疫控”小程序中“本地管控政策”,严格落实风险地区来(返)绵后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措施。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均需遵守考核地点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并提供考试所在城市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十、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招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6334518。监督电话:绵阳科技城新区纪检监察办0816-6336101。网络技术咨询电话:谢老师15182366683。
附件1、绵阳科技城新区2022年招聘第二批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xlsx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