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第二批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和《三台县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所有报考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本次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招聘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现场报名、宣讲会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21日下午14:00-17:00在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进行现场报名;
2023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重庆丽苑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5号)进行现场报名。
(2)宣讲会安排
时 间:2023年10月21日下午14:00-17:00
地 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参加对象:已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愿意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以及想要了解我县考核招聘活动的考生。
(二)报名资料
1.《三台县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等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名称为准。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规培生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在招考和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一)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初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评成绩。
(二)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三)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领取《考核通知书》的考生名单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人数,同一岗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综合测评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行电话通知。 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四)递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三台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后,报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递补)。递补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三台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后,报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九、引进政策及待遇
1.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十、工作纪律
1.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台县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0816-5336719;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332323;
三台县卫生健康局:0816-5224411;
三台县人民医院吴老师:15908232994、何老师18381618038;
三台县中医院安老师:18081255603;
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罗老师:15984625878。
监督举报电话:
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5768875。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