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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嘉陵区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7:15
  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等文件精神,南充市嘉陵区面向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招聘11名教师,补充到嘉陵一中等城区中小学校工作。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名额
 
  (一)招聘对象
 
  1..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2.2025届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本科毕业生;
 
  3.全国普通院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岗位名额
 
  嘉陵一中: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
 
  陈寿中学:生物1名、地理1名; 
 
  南湖中学:语文1名、体育1名;
 
  火花三小:音乐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应聘者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5)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6)应聘者必须在2025年7月底前获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与所报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①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12:00止。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由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邮箱:396843131@qq.com,报名文档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5181775077。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五)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核资格。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到考核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1.《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各1份;其中,报名时未实际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需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①由毕业学校出具本人教师资格证类型(层次)、学科、取得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材料;②本人已取得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1份;
 
  4.毕业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份;
 
  5.在读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1份;
 
  6.普通话等级证书1份;
 
  7.《培养协议书》1份(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提供)。
 
  未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无效和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30开始。
 
  2.考核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五)
 
  3.考核对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
 
  4.开考比例: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综合调整。
 
  5.考核方式: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签约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签约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影响签约取舍,则加试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2025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补充协议》。
 
  请报考者参加考核时务必带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签约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及复审
 
  签约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本人人事档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到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到,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
 
  考察及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经相关部门认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五、工作纪律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应聘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七、咨询、监督电话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0817-3886335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631047
 
  监督电话:0817-3691320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