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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南充仪陇县事业单位引进1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7:37:40

仪陇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南委人才领发〔2022〕1号)、《仪陇县人才支持办法(试行)》(仪委办发〔2017〕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招引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115名,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以及职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及职称要求”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方式

采用公开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ylxrcb001@163.com。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4月21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带资料:

1. 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3.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1. 开考比例。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2: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招聘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行业、分领域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能力等。面试总成绩100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将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程序人选。

3. 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合格、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相关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属于事业编制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享受一定期限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协调家属就业等激励待遇。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仪陇县人才支持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纪律及其他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580099;咨询人:刘杰18783965166,王稳15775883368,刘峰华17383663651

传真:0817-5154331

监督电话:0817-72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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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仪陇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 仪陇县2023年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

附件3. 仪陇县情况简介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