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市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结合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市农村公办学校公开考调83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阆中市农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校级领导干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工作经历:在农村公办学校工作5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及以前参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农村公办学校在编且借用到城区公办学校在职的教师工龄满5年及以上视为符合此项条件。
(4)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秋季布局调整撤销学校(文成镇东兴中心校、柏垭镇高观中心校、柏垭镇裕农中心校)的教师5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人事档案为准。
(5)学历条件:报考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专业条件:①高中: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毕业证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岗位相符;②中职:报考中职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毕业证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岗位相符;③初中: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且毕业证所学专业、近两年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中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④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且毕业证所学专业、近两年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中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⑤学前教育: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期限未满的、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处于国家、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内的教师。
(三)加分项目
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者给予适当加分:
1.2018年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一等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二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0.3分。
2.2018年以来,被阆中市教科体局表扬为教育教学质量先进个人的加1分;
3.获评省级、市级、县级名师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4.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加0.5分。
上述获奖须在阆中市工作期间获得;四类加分项目中,同类的不累加、就高不就低,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具体考调岗位及名额详见《阆中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7月28日
2.报名地点: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视频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根据报考条件选择一个相符合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阆中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阆中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加分审核备案表》(附件3)1份
(3)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学校关于近五年年度考核结论的证明材料原件;
(8)学校关于近两年任教学科、工作岗位等证明材料原件;
(9)加分项目相关证书、文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者个人信息、报考资格及上述相关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开考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考调的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名额之比)不低于2:1,个别紧缺岗位经阆中市人社局、教科体局共同商议后可放宽至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9:30在教科体局学术报告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阆中市多维实验小学校
(三)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具体面试方式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的岗位,讲课成绩60分,技能测试成绩40分。面试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现场确定。
(四)面试教材:面试所需教材由教科体局提供。高中岗位使用我市公办高中学校现行一年级教材;中职岗位使用我市公办职业中学现行一年级教材;初中岗位使用我市公办学校现行七、八年级教材;小学岗位使用我市公办学校现行五、六年级教材;学前教育岗位使用我市现行川教版中、大班教材。
(五)面试要求:报考者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40—8:20,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达不到开考比例时,仍视为有效,面试正常进行。
(六)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教科体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阆中市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参加考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七)确定拟调人员:根据考调岗位及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报考者在我市农村公办学校任教时间从长到短确定录取人员;如在我市农村公办学校任教时间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五、公示
教科体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阆中市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按程序进行,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人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和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岗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阆中市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选岗后形成拟调动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审批、调动手续。非布局调整撤销学校教师调动到城区学校后,原则上按岗位管理相关规定重新聘用岗位等级。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阆中市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6306560(教科体局)
监督电话:0817-6363600(人社局)、6306603(纪检组)
附件:
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