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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内江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09:41:18
  内江师范学院2024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省属同类院校中办学条件优、学科门类齐、综合实力强,融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普通本科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于一体的本科院校。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整体水平,学校现公开招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国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博士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4)领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储备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聘任方式
 
  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
 
  三、薪酬待遇与岗位职责
 
 
  注:
 
  一、各层次人才安家费中的10万元,在进校五年内完成下列任务后一次性发放:
 
  (一)获批国家级青年基金及以上级别项目1项或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次性发放10万元;
 
  (二)获批省部级项目1项,一次性发放4万元。
 
  二、安家费中剩余部分,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平均发放,未满服务年限中途离职(含调离)的,需全额退还安家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内江师范学院专用招聘邮箱:rsc@njtc.edu.cn。报名材料和邮件标题为:应聘二级单位+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姓名。(例:文学院+博士研究生/讲师+汉语言文学+张三)。
 
  1.《内江师范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人事处将符合引进条件人员的材料递交到各二级单位,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六、考核
 
  领军人才开通绿色通道引进,储备人才由二级单位根据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引才单位的通知为准。通过引才单位考核后,由引才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应聘人员。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采取个人陈述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教师职业道德、语言表达、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体检由内江师范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综合考察
 
  内江师范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与聘用
 
  通过学校考核、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内江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内江师范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尚未就业的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内江师范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内江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印发确认通知,按规定报教育厅备案,同时抄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我校凭确认通知,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报到,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人员未按招聘确认通知要求办理入职手续,视为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引才工作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内江师范学院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32-2340886(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2-2341900(内江师范学院纪委)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邮编:641000
 
  邮箱:rsc@njtc.edu.cn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