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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内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13:22:41
  关于内江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2024年将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对象
 
  内江市在职在岗、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6.45周岁以下(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5周岁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6周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招聘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料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
 
  1.《内江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近期免冠2寸电子彩照和纸质版2张,用于报名;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考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证明1份。
 
  五、资格审查
 
  镇(街道)党(工)委宣传到村(社区)、动员到人头,逐一把关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后,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复审。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生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实绩量化
 
  市委组织部对报考者本人提交证明、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的表彰表扬进行实绩量化计分,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合并计算,不同得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同一类别表彰表扬按最高等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表彰表扬的,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次,分别计6分、4分、2分。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实绩量化得分)×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指导,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不低于3:1。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考试范围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川人社办发〔2024〕7号)。(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进入笔试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参加笔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4.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于成绩公布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查询。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两日内提出复核要求。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科目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成绩为0分的人员,不得列为拟进入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及相关具体事项。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做好记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执行体检。体检有缺额或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确认,并由镇(街道)按规定与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考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0832-2035078
 
  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十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条件设置及资格要求等事项请具体咨询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同级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见《内江市2024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附件: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