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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10:47:40

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报考人员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守内江市疫情防控最新来(返)内政策的要求(详见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初审结果和现场考核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个人邮箱告知,凡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定期查阅个人邮箱初审信息、疫情防控提醒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核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及名额:工作人员2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见《2022年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教育局官网、内江市教育局官微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2年8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所需资料进行扫描(拍摄清晰照片也可),按顺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报考人员姓名”)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邮箱njsjykxyjszp@163.com。

3.所需资料:《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荣誉及业绩材料。

4.初审结果及疫情防控须知将在8月22日通过邮箱反馈报考人员。

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报考人员需提供线上资格初审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三)考核

成立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确定考核方式,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内江市教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内江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内江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内江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内江市教育局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内江市教育局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120816、2039183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38485(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1:2022年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内江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