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东兴区公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东兴区学校教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系统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学科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本次考调的东兴区机关幼儿园面向东兴区内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考调,其余学校面向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考调。
(一)东兴区外公办学校教师报考:须为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二)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含高桥、胜利街道所属学校)教师报考:1.通过公开招聘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区内在编在职且未在区内
学校间调动的教师须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2.区外公开考调到城区的教师、区外考调入农村学校的教师须在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考调到东兴区首次聘用学校编制管理;
3.区外调入区内学校的教师、通过公开招聘的区内在编在职且已在区内学校间调动的教师,须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名时属东兴区内在编在职教师须经现所聘任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属东兴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考时须提供现编制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4.符合考调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春季东兴区公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四楼405会议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中段247号,咨询电话: 0832-2272032,0832-2288102)。
2.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前填写好《2023年春季东兴区公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区教师须请学校人事干部(带学校公章、学校编制手册和报考者的工资档案、聘用合同)一起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1)本人第2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报考东兴区机关幼儿园的外区(县)考生和报考内江三中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各一份;
(2)《报名表》(一式二份),并附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3)报考人员须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对报考学历进行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备验。(操作流程:登陆http://www.chsi.com.cn/→点击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3.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附件中考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区教体局人事股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身份证。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本《公告》,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材料必须符合考调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体局”)和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4)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依据川法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交纳50元/人笔试考务费。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cnjdx.gov.cn/)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调的,取消其考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五年内不得参加东兴区教师考调。
五、考试
报考东兴区机关幼儿园学科岗位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其他学校学科岗位的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东兴区机关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应用能力)》。满分共计100分。
(二)开考比例:考调学科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按此条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调岗位。考调岗位调整情况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cnjdx.gov.cn/)公布。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cnjdx.gov.cn/)公布。
(四)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80元/人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调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形式:采取微格课和才艺展示。
1.面试采取微格课方式进行。每人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才艺展示:弹唱、跳舞自选一项,时间不超过5分钟。所需服装、道具、音乐材料等由考生自行准备。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聘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学科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应用能力)》成绩高者确定)、全日制学历层次高低排序,如按全日制学历层次高低排序仍有并列情况则以年龄大者优先}。
(二)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怀孕或备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通过东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cnjdx.gov.cn/)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由区人社局负责体检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八、选岗
根据公告的岗位,按“高分先选、低分后选”原则,同一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学科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应用能力)》成绩高者确定;《学科专业知识(含教材教法应用能力)》成绩相同时,按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优先;如以上均相同,按纳入东兴区教师编制管理时间长者优先确定;如以上均相同,按年龄长者优先确定;如以上均相同,抽签确定),由考生本人依次自主选定应聘学校。无论任何原因,本人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选定后,不再递补。
九、政审及公示
选岗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招聘学校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招聘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学校报区教体局审核后送区人社局审批,2023年暑期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学校本次招聘岗位等级聘用。拟调入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东兴区外公办学校新考调到聘用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服务期未满的,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含高桥、胜利街道所属学校)新考调到聘用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2年,服务期未满的,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相应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东兴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兴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本次考调公告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与本次考调有关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均在东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cnjdx.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咨询电话:
0832-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0832-2288102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32-2244444(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
0832-207322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32-2248457(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