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专职教师6名。
(二)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强、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名首日未满41周岁);
5.在编在职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mjpta.org.cn/)和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官网(http://www.njswdx.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传至指定邮箱(njswdxzzk@163.com),标题统一使用“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聘+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
报名时所需资料:《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验证报告、职称证书等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在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验证、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考聘名额与报名通过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报考名额。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自行负责。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后又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对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进行核实确认,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经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考聘的所有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13826(彭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832-3090080(康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