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力量,根据《内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用期考核、正式聘用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应聘岗位“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凡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获得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6.报名条件中有明确时间要求的,其计算起止时间为截止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霸涉邪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受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280617765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应聘人员也可前往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事科(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川南电商中心三楼)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报名资料,联系电话为:0832-2042306、2022796。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请下载附件)。
2.持有效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1张、工作业绩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2日-4月13日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事科。报名后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原则上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将电话通知面试,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电话畅通。
七、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与岗位是否匹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监督。面试时间以最后电话通知时间为准,如接通知后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公示
面试结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对排名前三名的应聘者成绩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和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3天。
九、考察及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850元/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2850元+工龄工资(含五险一金)。工龄工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月,最高增加400元/月。被聘用人员有正常出差补贴、年终考核奖励等。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