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第七中学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5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岗位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相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须达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5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和内江七中微信公众号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2023年7月13日18:00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请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七中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1《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后填写打印。
2.线上资格审查
线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3日9:00—2023年7月14日18:00。请考生将本人的《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进行扫描(拍摄清晰照片也可),按顺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XXX学科XXX初审资料”)并发送到邮箱343613893@qq.com。
补充说明:高校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就读院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了线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考核当天,提供线上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不提供原件不予确认通过。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方可开考。未形成差额则取消招聘岗位。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入围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以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
学校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
内江七中(内江市市中区广场路351号)
3.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如系在编人员,须于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2),未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因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出现空额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核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内江市第七中学及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和内江市第七中学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083302(内江七中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60373(内江七中纪检监察审计室);0832-2038485(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
四川省内江市第七中学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