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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3:22:17
  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4名(编外人员:即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见《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必须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完全一致。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458号,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二楼综合科216室)。
 
  3.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如持有专业技术证书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5)《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综合科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以报名情况决定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性格特征与岗位需求匹配度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人员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公示环节,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内江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专栏(https://www.neijiang.gov.cn/scjgj/xxgk/fdgk/qtfdxx/tzgg/zfxxgk_gknrz.shtml)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二)值班、加班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执行。
 
  (三)双方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春燕
 
  联系电话:0832-2051184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机关纪委负责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监督电话:0832-2252232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