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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招聘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3:53:12
  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司法行政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4.大专及以上学历,18-45周岁,具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工作经历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过处分或处罚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 日至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505室(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97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5楼会议室。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管理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人均每月36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相关工会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职工执行。
 
  七、纪律监督与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2-3866018,咨询电话:0812-2980050)
 
 
  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