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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攀枝花东区招聘教师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6:31:26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攀枝花东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具有两年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任教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报考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①报考人员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④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登录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http://rsj.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下载《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发送到指定邮箱:2027968031 @qq.com(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65662579 @qq.com(小学数学教师岗位)、16378770 @qq.com(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核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者同时报名成功2个及以上岗位,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自己的电子邮箱。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4年6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复审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609会议室(东区天津路8号)。
 
  2024年6月30日下午17:00时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合格者,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填写准确、完整的《攀枝花市东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份,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发送到指定邮箱中的电子照片一致)。
 
  (2)报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两年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任教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或服务期已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原件。
 
  (6)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本次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详见笔试准考证。若笔试时间有变动,将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panzhihua.gov.cn/)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者在考试当天凭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测试中存在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讲微格课(时间15分钟)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预计7月中下旬)、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考核结果运用。
 
  (1)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专业测试,以加试的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意向人选的考核总成绩应不低于8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2)招聘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5.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将及时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中组发〔2021〕1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取消聘用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
 
  (九)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本次招聘的教师纳入东区“区管校聘”的统一管理范畴,由东区教师服务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聘用时,同一岗位的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选择任教学校(排名靠前者先选),统一和东区教师服务中心、学校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后,再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学校工作。
 
  3.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上编、岗位聘用、工资等人事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服务满最低服务年限,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特别提示
 
  1.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各项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2.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0812-12388
 
  咨询电话:
 
  东区人社局 宋老师  电话:0812-3933520
 
  东区教体局 张老师  电话: 0812-2293736
 
  八、本公告由攀枝花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