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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10:08:29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见附件2;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川工之家APP和幸福东区APP上进行发布。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7楼704办公室(原东区商业银行背后阳光综合楼),联系电话:2222710。
 
  (三)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2024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份;
 
  2、个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曾任职过的工作单位出具);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高校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内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弃权。提交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的组织实施由东区总工会负责。
 
  (一)笔试
 
  1、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8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以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试卷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办公区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向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东区总工会办公区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作为本次的最终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办公区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人员体检由东区总工会派专人带领至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东区总工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按《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规定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公示期查实问题影响聘用、未按时报到办理入职手续、试用不合格、工作未满1年离职等情况,东区总工会可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范程序进行办理,递补时效为1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相关事项
 
  (一)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