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边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公开招聘政治素质好、政治纪律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详见《盐边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经学信网查核),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7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5.应具有盐边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盐边县;
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在职聘用制书记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5.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 30。
2.报名地点: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15室(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河东路19号,盐边县政务中心斜对面),联系电话:0812-865461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开考比例为1:3
(1)现场填写《盐边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可一并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红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与纸质照片一致);
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电话、网络报名。报名成功者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40%、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速录技能测试:电脑文本录入,指定统一文本录入,主要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
2.面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实时排名,考生签字确认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速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其中如果第四名、第五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并列第四进入面试,下一名不进入面试;如果第五名、第六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并列第五进入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开展
面试当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本次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后,盐边县人民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官方网站上公布。名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盐边县人民法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由盐边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交处理完毕的书面证明。报到后,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六)递补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盐边县人民法院微信、官方网站上公告,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报名时预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按照《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规范来(返)攀人员管理措施的通知》 (攀疫指办发〔2022〕13)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本次招聘由盐边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本公告由盐边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8654616
监督电话:盐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0812-8657286
盐边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18782340289
附件:盐边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xls
盐边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