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管理岗位: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2.专业及学历要求: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文档,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综合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攀枝花大道中段225号),联系人:吴洪,2246623,18081737413。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的复印件2份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考核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公文写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重新确定递补人员。
(四)通知录用
体检合格者,聘用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东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