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区属学校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 (川委办[2019]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仁和区人才先行区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区属学校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区属教师岗位与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须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即1987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3. 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面材料在报名时提交。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曾有过性侵违法犯罪的。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00:00—8月2日18:00。
2. 报名邮箱:rhqrsg@163.com
3.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表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考生需提供的材料”的电子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以“姓名+所学专业+应聘单位”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不按以上要求发送到报名邮箱的邮件将被拒收。
4.考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区属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4)个人自荐材料;(5)在职教师报考的,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6)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
考生报名时请严格按以上所需材料,扫描打包成压缩文件后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因报名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发送的不予通过初审,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将于8月7日前通过邮箱回复的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考生待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的纸质档及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教师报考的,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原件,并将材料按报名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四)综合能力考核
1.考核内容及方式
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考核结果运用
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结束后,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面试考核人员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并尽快安排进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通过查档、座谈、函询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招聘中小学教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完成后形成考察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 考核、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 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教师实行服务期管理,在仁和区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者,不得调离仁和区。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考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0812—2900790(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12-2922860(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0812—2910192(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在整个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