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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攀枝花学院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11:11:32
  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5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具有硕士学位点综合性高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100所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之一。学校坐落于著名的中国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占地面积1450亩,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6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
 
  现有本科专业63个,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研究生、留学生1.45万人,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
 
  学校拥有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倾心从教、倾心爱生的教师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051人,其中专任教师91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各级各类专家133人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并完全符合附件1《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律精神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回避情形的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在读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名额
 
  (一)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5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应履行至少5年基本服务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    间:2023年9月26日—10月13日18:00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方式:
 
  采用公告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pzhxyrsc@pzh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为报名成功。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原单位。
 
  3.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
 
  (1)《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档格式不可更改;
 
  (2)《攀枝花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
 
  (3)个人详细简历;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
 
  (6)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专科阶段开始提供)(PDF版);
 
  (7)拟于2024年6月毕业的应届考生硕士学习阶段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可;
 
  (8)境外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模版见附件4);
 
  (10)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
 
  (11)辅导员岗需提供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5),以及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聘书、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证书扫描件;
 
  (12)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通过的考生邮件发放《综合考核通知书》,并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和接听电话。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现场资格验证、心理健康测评、笔试、试讲、面试等组成。
 
  1.现场资格验证和心理健康测评
 
  (1)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完成现场资格验证的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且严格保密。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3)现场资格验证和心理健康测评时间和地点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2.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管理岗、辅导员岗需参加笔试考核,专任教师岗不参加笔试考核。
 
  (2)笔试内容:
 
  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育人相关理论与政策、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及公文写作等;
 
  管理岗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公文写作等。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3.试讲
 
  (1)试讲考核按报考岗位类别分组进行,其中,管理岗不进行试讲考核。
 
  (2)试讲内容:
 
  辅导员岗重点考查考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素质能力,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理论宣讲和案例分析,时间为每人20分钟以内。
 
  专任教师岗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试讲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自选试讲内容,第二部分由考核组统一命题。每部分试讲时间20分钟以内,可自选试讲展示形式。
 
  (3)试讲总成绩为100分。
 
  (4)试讲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4.面试
 
  (1)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时间为每人15分钟以内。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在《综合考核通知书》中注明。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6.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各岗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其中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专任教师岗
 
  综合考核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试讲成绩=(试讲成绩1)×50%+(试讲成绩2)×50%。
 
  (2)管理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3)辅导员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四)成绩公示和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1)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本岗位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辅导员岗位(A)综合考核招聘少于3人时,差额由辅导员岗(B)递补。
 
  (2)综合考核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攀枝花学院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体检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攀枝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5.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攀枝花学院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攀学院〔2023〕25 号)执行。
 
  6.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3次。若考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招聘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依据招聘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公示后因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1.经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攀枝花学院按照公开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812-3371956(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
 
  (二)考生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812-3370687(攀枝花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吴老师、沈老师
 
  附件:
 
 
 
 
 
 
  攀枝花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