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招聘临床教学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临床教学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师德师风、行业作风,无学术不端行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后文)。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床教学岗,招聘名额为1名。
三、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
报考者应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报考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在相关工作岗位上的累计工作时间8年以上的优先,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和成绩的优先。
四、报名及现场资格初审
(一)程序及所需材料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个人获奖、业绩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时间、地点
邮件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请有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简历发送至邮箱2433061744@qq.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例如:王XX临床教学岗)。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08:30-11:30,地点为四川省骨科医院行政办公区405室组织人事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号每日大厦4楼)。
请报名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程序,过时报名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未完成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
四川省骨科医院将择时组织安排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发布在四川省骨科医院官方网站。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省骨科医院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在医院官网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骨科医院负责组织安排,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所有参加考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川省骨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省骨科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若符合调动政策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调动政策,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以参照事业编制管理方式引进;其他情况,按照合同制管理方式引进。
九、纪律与监督
四川省骨科医院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省骨科医院官网(http://www.scsgkyy.co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四川省骨科医院组织人事部:028-87057026
监督电话:
四川省骨科医院纪委办公室:028-87052582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