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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招聘4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3:07:44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号)精神,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3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补充到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及其直属的自贡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21个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水利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水利厅官网(slt.sc.gov.cn,下同)“公示公告”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名时四川省水文系统内各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留学人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本人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8)报考者为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3名,其中: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6名、四川省自贡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攀枝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泸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德阳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绵阳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广元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内江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乐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南充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宜宾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广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达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巴中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雅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1名、四川省眉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资阳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阿坝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甘孜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四川省凉山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4.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报考者2023年7月16日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其中必须明确“无影响如期毕业的违纪违规等情况”。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第5、6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具体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文档)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3年7月16日18:00前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电子邮箱如下: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65523297
 
  电子邮箱:1946539937@qq.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7月20日18:00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报考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招考资格。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因与报考者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安排等因素确定,并通过考生提供的电子邮箱发放面试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面试通知书(自行打印)、《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最终面试成绩相同,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人员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电话通知。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通过报考人员《报名表》内所留联系电话通知体检人员。
 
  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试等情况,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岗位因考察人选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综合考虑岗位需要、个人经历和面试等情况,等额确定递补考察人员。
 
  (六)公示。由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对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由水利厅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八)办理聘用手续。各单位凭审核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其中,在职人员需按要求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纪审处电话:028-65523288
 
  五、特别提示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从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须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附件: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