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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遂宁市面向全国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119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13:35:36

遂宁市2022年“遂州英才”组团招聘全国行活动面向全国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川渝创新人才高地,吸引集聚更多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来遂发展,助力我市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遂州英才”组团招聘全国行活动,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硕博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来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9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全市重点企业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0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其中,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参加教师招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可放宽年龄的情形;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四川省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将填好的《四川省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报名材料(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等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
 
  (3)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院校出具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7月31日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4)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5)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请报考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信息。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西南科技大学招聘专场
 
  推介会(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9:30—12:00
 
  推介会地点:西南科技大学MBA报告厅
 
  现场咨询(报名)地点:西南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实验实训楼
 
  其余场次现场推介会及现场报名工作,视疫情情况开展,有关情况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确认。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现场咨询或通过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带上资格初审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防疫相关资料,在以下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①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频会议室(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2102室)。
 
  ②报考市本级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遂宁市教育体育局10楼会议室(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580号)。
 
  ③报考市本级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遂宁市中心血站5楼会议室(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76号)。
 
  ④报考船山区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会议室(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46号)。
 
  ⑤报考安居区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安居区体育中心对面区人社局)。
 
  ⑥报考射洪市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射洪市同仁路141号)。
 
  ⑦报考蓬溪县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7室(蓬溪县迎宾大道96号)。
 
  ⑧报考大英县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大英县天星大道政务服务大楼5楼)。
 
  ⑨报考遂宁经开区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为:2022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遂宁经开区管委会7012室(船山区明月路151号)。
 
  ⑩报考企业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企业自主安排并通知考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资格复审如因疫情影响需要延期,以及资格复审期间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发布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附件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有关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3.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或岗位需求具有直接关联。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企业单位主要通过面谈、座谈、面试等方式进行。事业单位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技能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考生考核成绩将现场公布。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时间将安排在报名资格复审后1—2天,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企业招聘,由企业自主安排并与考生约定考核时间和地点。
 
  (四)考核须知。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考核实施。企业单位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分级负责的方式分别由市本级、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及进入体检的人员;如遇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且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额,由主管部门组织加试。
 
  (六)签订意向协议。考核结束后,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签订意向协议后,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分别于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签订意向协议过程中或签订意向协议后至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进行签约。除考生自动放弃外,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递补考生进行签约。如招聘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暂不签约人员。
 
  五、体检
 
  (一)体检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企业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残疾人考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检。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相应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县(市、区)、市直园区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除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遂宁市各级事业、企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最低服务期(5年)和试用期制度,服务年限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市,其中招聘到县(市、区)、市直园区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市、区)、市直园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相关事宜由企业与应聘人员自主协商确定。
 
  九、主要政策待遇
 
  (一)到我市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考生,可在各地指定酒店免费入住一至两天。
 
  (二)按照《遂宁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目录》(遂委人才〔2022〕4号),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才,可根据《关于调整<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新十条措施>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委人才〔2022〕6号)、《遂宁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遂组通〔2022〕38号)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1.经认定的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的A、B1、B2类(人才类别详见附件4,下同)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安家补助,2000元/月、1000元/月、700元/月岗位补助。
 
  2.经认定的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锂电及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与装备制造、油盐气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企业若有调整以调整的为准)工作的A、B1、B2类及C类中“双一流”高校本科生(须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1万元安家补助,2000元/月、1000元/月、700元/月、400元/月岗位补助。
 
  3.经认定的引进到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其中A类人才免费租期为5年,B类人才免费租期为3年,C类人才免费租期为2年,时间从签订租房合同之日起算。免租期结束后,满足保障条件的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续租,A类人才续租时间不超过3年,B类人才不超过2年,C类人才不超过1年。符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人才,在人才公寓无空置房源时,可按规定享受每年最高18000元租房补贴。
 
  4.其他政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5.引进到县(市、区)、市直园区人才,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特别提示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高校不允许校外人员进入。我市到各大高校开展专场招聘时以推介宣传为主,并接受本校学生报名资格初审,非本校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络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请按公告中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核招聘日程,同时会对考核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相关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核招聘组织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待遇由引进人才所在地组织部门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825-298842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25-5808900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0825-2254903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185122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0825-8669885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8665378
 
  中共射洪市委组织部
 
  0825-6183064
 
  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6191010
 
  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
 
  0825-5429029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5421508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0825-7852072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7823103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825-2255027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