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在遵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下,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愿意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机动车驾驶证,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含158厘米),退役军人、警校、军校毕业者或有驾驶证B照等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5.能经常性参加夜间工作任务,从事搬、抬等体力工作(较适合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参与或涉嫌“黄、赌、毒”行为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信访的;
6.不符合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汉源县富林镇武汉大道二段31号(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个人征信记录。
4.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等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三)综合测试
1.笔试: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时间、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命题,统一试题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分。测试项目:男生1000米、引体向上;女生800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项目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单项合格的,在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1分;不合格的不加分。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及公示
应聘人员需配合招聘单位相关规定开展政治和征信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合同签订及后续管理
(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内无问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统一安排。
(二)薪酬及管理:聘用人员按聘期考核,聘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聘用期间,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五险一金。试用期内,月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三)试用:此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宜
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条件不符或因故缺席者,即终止其招考程序。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35-4220816。
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