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和森林防灭火队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森林管护要求,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的需要和现有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国有林管护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天全县国有林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职责及工作待遇
(一)招聘名额:本次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和森林防灭火队员共计20名,其中昂州河国有林场 10名,白沙河国有林场10名。森林防灭火和森林巡护12名,限男性;森林巡护8名,男女不限。招聘人员身份为劳动合同用工人员。
(二)岗位职责、工作地点:主要从事林区巡护和森林防灭火工作,承担保护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负责巡护监测、森林防灭火、反偷盗猎、野生动物保护等野外作业工作;工作地点位于天全县各国有林区,由招聘单位实行统一安排。
(三)工作待遇:新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林场制定的工资标准和考核办法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10日-2004年11月10日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0cm,身体健康,无听力障碍,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5.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服从管理,服从命令,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作风正派、工作勤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热爱森林管护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违纪违法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国有林场)和天全县国有林管护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1.报名地点:天全县城厢镇青江路30号(天全县林业局二楼207号)。
2.报名咨询电话:17345501312。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4.报名材料:考生携带《报名表》3份(需提供电子档);毕业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征信记录1份(政务大厅打印);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考生若为退伍军人或持有相应等级证书的,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林业专业知识、林业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1份。
5.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测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生有异议,可向派驻纪检组、林业局提出,林业局组织资格复审。
(二)面试及体能测试
面试及体能测试工作由天全县国有林管护中心及招聘单位(国有林场)组织实施,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认识、语言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体能测试男生测试1000米长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中任选一项;女生测试800米长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60分。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林业专业知识、林业工作经历等及退伍军人优先。以上条件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确定,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以长跑成绩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照第一条确定),如该岗位所有参加测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3.体检时间: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由天全县国有林管护中心电话通知,统一安排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天全县林业局官网、指尖天全、就业网站和公共公告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国有林场)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森林管护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接受林业局、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通过天全县林业局官网、指尖天全、就业网站和公共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事项,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保持通讯顺畅,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须在考试当日9:00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当天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证明,天府健康码、行程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考生在当天备考过程中禁止使用手机。
6.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天全县国有林管护中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