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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雅安天全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09:55:09

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雅组通〔2023〕5号)、《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民政局 天全县财政局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天委组通〔2022〕16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天全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及时补充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能,现就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天全县户籍或已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以户口本、户籍证明、居住证为准),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6.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在职学历。

7.年龄18—40周岁(1982年3月9日至200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8.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6.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8.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三、组织实施和工作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提出招考计划和办法后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核招聘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包含公告公布、集中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天全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套转、退出及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天全县洪川北路1号(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

3.咨询电话:0835-7226260。

(三)报名资料和要求

1.《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1份。

2.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蓝底或红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外县户籍的,需提供天全县公安局签字盖章认可的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或工作单位签字认可的在天全县范围内居住满1年及以上证明和1年及以上本人银行工资流水证明等。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同步提交加分材料: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担任天全县行政村常职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或临聘人员的,需提供乡镇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

7.担任天全县网格管理员、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中共天全县委政法委、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签字认可的任职1年及以上相关证明。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当地县项目办(团县委)盖章签字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三支一扶”服务人员需提供当地乡政府、县人社局盖章认可的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证明。

9.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专业岗位等级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10.获得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及面试费。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数需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职位,但最低不得低于2:1。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后以进入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理论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未达到该比例,则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缩减后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因考生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缺额的,由天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所致无法通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进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

3.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四)加分政策

1.任天全县行政村常职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或临聘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或在天全县担任辅警、综合辅助执法人员的,每任职一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0.5分,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2.退役军人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2、3分,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

4.个人取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荣誉的,荣誉认定按相关规定执行,分别加1、2、3、4分,按最高荣誉加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者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六、招聘体检和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进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进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4.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参照同职位待遇的80%执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待遇报酬规定执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认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续签聘用合同。聘期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或连续3年考核基本称职的解除聘用,如遇社区“两委”换届,在换届选举中落选的,自动解除聘用;对聘期内主动辞职的,将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八、工作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严把资格条件、严格各项程序、严密组织实施、严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排查化解违纪违规风险、信访矛盾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并建立风险管控台账、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县纪委监委机关全程加强纪律监督,若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以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对报考人员全程“放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7226260

监督电话:0835-7227371(县纪委监委机关)

0835-7223218(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附件:天全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

中共天全县委组织部

天全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