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石棉县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报考人员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且为七类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调入时间)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
石棉县内考生报考需征求单位同意,乡镇报考人员需已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已从外县调入我县乡镇的报考人员需在我县乡镇工作满2年。
3.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须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身份,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4.具有在职在编身份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具备符合考调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报考职位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调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08:30-12:00
2.报名地址:石棉县水文路17号3楼人事管理股。
3.报名提供材料(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①《石棉县2023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需提供招录(聘用)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⑥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含事业管理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报考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的,应提供自愿放弃原岗位等级(职员等级)、职级等职务层次任职的书面承诺;
⑦石棉县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户籍、家庭关系、工作经历、购房等相关证明。
报名审核通过,发给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调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资格或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程序。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对未达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分数线的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分数线为75分,75分以下的人员不予进入考察程序。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考调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主任评委分数确定名次,主任评委分数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由面试组织单位确定)。在发出正式商调函一个月内,需要回复是否同意调出,因考生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回函、超过规定时间回函、不同意调出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
各用人单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个人综合能力与考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石棉县内考调人员不再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在石棉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办理手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考调我县后视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原具有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管理八级及以上事业管理人员,考调我县后视为同意不保留原职务职级;原聘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调我县后视为同意按用人单位工作需要聘用到低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二)县外考生在石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8869026。
(四)此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8862444(中共石棉县纪委)。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