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6日(4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11楼1110。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屏山县审计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报名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审计以及工程造价知识的掌握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前3名进入面试,如与第3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考生本人参照事业人员体检项目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2.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离职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bp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年度目标绩效奖励按不超过1.2万/年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其他就业招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31-5700985
本公告由屏山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屏山县审计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