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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雇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0:33:22
  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需要,结合《翠屏区工业园区聘任制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翠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符合园区改革发展需要的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区六级雇员共5人,聘用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应用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市民中心1号楼19楼1901会议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001号)。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荣誉证书和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准确如实填写的《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2份(附件2)、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等与报名资格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岗位调整。招聘名额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告知报考者,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调剂。
 
  (六)准考证领取。报考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宜宾市翠屏区市民中心1号楼19楼1901会议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001号)领取。
 
  如委托他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还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成绩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方式详见《岗位表》。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面试公告,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6.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综合考察,主要对进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超过2个月未查实的不予聘用。
 
  3.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3年期满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后择优续聘。
 
  (二)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雇员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按照《翠屏区工业园区聘任制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和晋升。薪酬实行月工资+目标绩效制,年收入(含单位缴存的五险一金、目标绩效等)按照岗位等级实行包干制,正式聘用的六级雇员薪酬待遇标准如下:
 
  六级雇员,年收入10万元左右(含税及单位缴存的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其中:工资核定为4500元/月(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除开每月工资及单位缴存的五险一金等,剩余金额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基数。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应服从单位人事管理、岗位调配。
 
  (二)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发布,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5967311。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953864。
 
  附件:
 
 
 
  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