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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宜宾屏山县财政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6:18:47
  屏山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财政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聘用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2),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18:00时止发送至邮箱:714563303@qq.com,联系人:银老师,联系电话:0831-5705220、13990994803。
 
  (二)审查
 
  由屏山县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屏山县财政局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半年内离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拟招聘编外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或聘期内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年度考评结果为达标及以上等次的,可给予适当奖励。
 
  (四)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继续聘用。
 
  受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受聘人员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屏山县财政局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5705220。
 
  附件:
 
 
 
  屏山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