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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选调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16:21:27
  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中心等9个事业单位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试选调(以下简称“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考调名额共11名,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岗位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机关服务未满五周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单位服务未满五周年。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7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7室)。
 
  3.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如实填写《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加盖鲜章的《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文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及岗位代码)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盖鲜章原件。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不再进入下一考调环节,且责任自负。
 
  4.缴费确认: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考调名额与考调岗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地址:https://www.ybrsks.com.cn)发布取消调减公告,确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至1:2。取消岗位不调剂,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退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按岗位分别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2室)。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加试科目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50%+《写作》×50%。笔试总成绩加总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无加试科目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地址: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此次考试选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考试选调岗位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单。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层次(国民教育学历)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学历层次仍相同的,以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时间长者进入体检程序;以上条件均相同的,则加试后按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各考察小组如实提交考察报告。
 
  (八)递补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同一名额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人社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十)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考调人员在叙州区最低服务年限按《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管理办法》(〔2022〕—46号)执行。今后如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派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1-6205177)举报。
 
  五、其他
 
  (一)本次考调的公告、报名事项、成绩公布、公示及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信息发布,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地址: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7822849。
 
  附件: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