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此次公开招募见习人员1名。具体岗位招募名额和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募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
三、报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见习人员选拔。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收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可采取实地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的方式,报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桂园路363号,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4楼403室,联系电话:0831-6610273;报名邮箱:1075194378@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扫描件各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扫描件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四)测试方式: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体检:面试结果在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公示栏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组织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后,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见习时限和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时间为6-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不含其他福利待遇),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区交通运输局可出具鉴定材料。
六、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三天申请解除见习协议。用人单位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叙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