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自然资源征收储备利用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批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屏山县自然资源征收储备利用中心临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1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专业要求:经济学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10:30-12:00,下午14:00-18:00)、2022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7室),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5720695。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四、考试内容
考试为笔试加面试(总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排名第1名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拟聘用人员出具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如出现拟聘用人放弃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再递补。
六、待遇及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再定是否续聘),工资待遇按县上统一标准执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本公告由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831-5720695)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屏山县自然资源征收储备利用中心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