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名额。
招聘编外人员1名,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或通信相关专业。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认可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且所有相关责任自负。
(5)年龄4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1日。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或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请务必按要求发送。
2.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3.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09:00至2022年11月23日16:00截止。
4.电子邮箱地址:25453479@qq.com。
咨询电话:0831-2367021
(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1.报名截止后,即对报考者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再结合岗位需求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名单,并电话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和地点,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报考者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由评委组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
2.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则由用工单位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招聘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2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务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考生须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并持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考试前7天内有四川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持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四)其余所有考生需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和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凡隐瞒不报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宜宾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0831-2367021)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
附件2:《宜宾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