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高级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高级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高级雇员职责与义务,无不良社会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符合拟雇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高级雇员计划一览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要求的。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雇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相关环节的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时至2023年2月10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人员需将《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招聘政府高级雇员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以及其他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报名者“姓名+政府高级雇员”命名发送到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人事科邮箱:ybsjjhzhxxcyj@163.com。
3.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按通知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前往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称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资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业绩成果等,有多段工作经历的要分段提供)。
上述资料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考核
主要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每个环节未达到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时间、地点根据报名的情况另行确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延期报名一次或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具体另行通知。各科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总成绩计算方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心理测试×1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别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雇用
根据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拟雇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一个聘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聘期限原则上为3年,续聘的政府高级雇员的基本工资可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适当调整。
三、薪酬福利待遇
30-50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项目完成考核情况发放,按合同约定执行。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合同约定基本工资的80%。按国家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福利待遇。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应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隐瞒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者应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的,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831-7865649。
附件:
1: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高级雇员计划一览表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