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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高县特聘农技员招募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7:12:26

高县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为强化高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探索建立基层农技人员补充新机制的途径,培育精准服务产业的技术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县“4+2”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及范围

从全县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20—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

(2)大专及以上学历,涉农相关专业(在当地产业发展规模较大、专业技术水平高、示范带动性强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不受专业限制);

(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相关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能为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把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培训等。

同等条件下,有在农业相关工作单位工作经历,工作负责且能承农技推广相关工作的人员,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县级示范及以上的家庭农场主和涉农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在职在编机关事业人员。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二、招募人数

围绕我县粮油、茶叶、蚕桑特色农业产业,招募产业技术指导服务人员7名,分别按产业布局情况安排到相关镇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高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钟世彬 联系电话:15281432922 邮箱地址:2624988648@qq.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表》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3.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书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4.近期免冠两寸蓝底彩照电子档。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通过网络查询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等。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和邮件予以通知。

2.资格复审。在参加面试前,报考者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校验。

(二)此次招募资格审查由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募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名或签订的服务协议一律无效,取消其资格且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面试

此次招募只通过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具体视疫情防控和工作需要而定)进行。通过面试了解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相关技能素质、语言表达、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的基本程序为:一是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二是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三是专家点题询问。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报名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名者本人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七、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考察

面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局组织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组织等额综合考察,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二)递补

因考察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农业农村局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1.拟招募人员在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县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服务协议。

八、签订服务协议

拟招募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期限一年。签订服务协议后,特聘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局要求按时到岗履职;未按时到岗的,视为放弃。无故放弃者,记入农业农村局黑名单,三年内不行参与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人员招募(聘)、不得争取农业农村局的财政资金项目。

九、服务内容与报酬

(一)服务内容

1.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全年工作开数不低于150天.次(其中现场咨询、培训不少于20天.次,指导服务不低于130天.次),解决技术难题、问题不少于5次,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

2.每名特聘农技员与不少于5户的脱贫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对指导产业发展,并为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特聘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合同,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3.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4、配合镇村组干部协调、指导所负责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5.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并按要求上报完善相关信息。

6.完善服务记录和服务台账,配合完成年度考核。

7.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报酬

特聘农技员服务报酬总额全年3万元,包含一份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劳务费(2000元/月)、考核绩效(总额扣除意外险和按月发放劳务费后为考核绩效,协议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服务期限低于半年的不纳入考核。

十、特聘农技员管理

按照《高县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831-5428019.

附件:高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

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