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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面向市外考调在编在职教师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7:53:15

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的公告

 

为促进南溪区教育事业发展,充实我区教师队伍力量,我区决定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5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宜宾市外在编在职教师且服务期限已满。

(二)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男40周岁及以下,女35周岁及以下。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近五年获得区(县)级党委、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师德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人员;

(2)近五年市级赛课一、二等奖,省级赛课三等奖以上及国家级赛课获奖者(南溪职校两个岗位可用该学科技能大赛或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奖项视为赛课同级别等次奖);

(3)近五年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一、二、三等教学质量奖。

2.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男可以放宽到45周岁,女可以放宽到40周岁:

(1)近三年获得市级党委、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师德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人员;

(2)现担任独立法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3)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教学质量奖;

(4)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学历(学位)和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 36 周岁,以此类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宜宾市内在编在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将报名资料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南溪区教育体育局指定报名邮箱(827866685@QQ.COM),电话确认:0831-3307698,联系人:赵老师。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18:00。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调学校及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复核由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招考报名指定邮箱:

(1)《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和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网络资格初审。网络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报其他岗位。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发书面函或电话通知。如因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网上报名各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考调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考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试评分。专业技能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各个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根据相应考调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且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特别说明:本次考调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总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

(三)体检

根据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说课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加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选岗及递补

根据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调人选。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岗位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1.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考调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1.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考调人员按照事业人员管理办法调动到南溪区相关学校后,可按原有职称级别聘用。

四、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0831-3329815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3185363

附件:

1.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面向市外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