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45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详见《江安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2.此次招聘所有警务辅助人员,是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含职高、中专)毕业及以上文化,净身高达165cm;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体重要求符合下列标准(身高、体重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进行现场测量):
男性:17.5≤BMI<30。
算法: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6.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优先入职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以上优先入职条件在体检、政审递补环节体现。
(四)下列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因擅自离职、工作态度差、工作能力差、现实表现差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等相关事宜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江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jarsj.cn)发布。此次报名采取江安县公安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联系电话:0831-2633209、2634112。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5日18:00止(不含周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 江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厅报名(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232号附1号,原交管大队车管所)。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体重,身高体重如有不符合报考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真实准确填写《江安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信息,以免影响考试环节正常进行。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进行身高、体重测量,审查合格的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
(三)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安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表,测评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男子职位 |
≤4分40秒 |
≤4分50秒 |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评用时从少到多的顺序依次排名,按照报考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用时并列,一并进入笔试)。若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视情况对招聘职位及名额予以调整。体能测评合格的现场领取《笔试面试通知单》。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闭卷方式):勤务职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民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形式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政审、递补与公示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核不分先后顺序,一并进行。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才可进入公示环节。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等额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核政审
对考核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综合全面考核政审。核实考核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以及需回避不能报考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等情况下,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优先进行递补。
(四)公示
1、体检、考核政审均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合同期及待遇
(一)聘用
对体检、考核政审均合格者按照《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合同期限管理
此次招聘职位首次招聘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除。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江委办〔2014〕11号)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33209
反映监督电话:0831-2634115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第一次公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名额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及其他条件 |
笔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江安县公安局 |
警务辅助人员 |
勤务辅警(一) |
23 |
18-35周岁 |
限男性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净身高达165cm |
公民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
体能测评+笔试+结构化面试 |
江安县公安局 |
警务辅助人员 |
勤务辅警(二) |
22 |
18-35周岁 |
限男性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净身高达165cm |
公民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
体能测评+笔试+结构化面试 |
江安县公安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