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55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且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jarsj.cn),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8:00至7月25日下午5: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及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1:2。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7月26日下午5: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科50元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四、政策加分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类别一:对社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此处所称“社工专业”是指本科为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为社会工作专业或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类别二:对获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资格证的,笔试折合成绩分别加2分、1分、0.5分。类别三: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1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笔试折合成绩加0.5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加分取最高分,非同类别加分可累计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前将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送交县委组织部(江安县政府机关大楼六楼619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五、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至7月28日,逾期不打印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江安人事考试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江安县政府机关大楼六楼)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持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和岗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③《报名信息表》1份;④江安县社区所辖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小组长、网格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退役军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网格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需提供工作证明。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与考核政审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牵头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参与,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江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四)递补
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岗位选择及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对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在该岗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经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江安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十、本公告由江安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李老师0831—2628700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民政局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