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2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3年10月1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名时暂未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的教师岗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不限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网址及入口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11日截止到18:00时)。
2.报名网址。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
3.报名入口。
(1)教师岗位报名入口。2023年下半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
(2)其他岗位报名入口。2023年下半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如考生选择不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后果自负。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时,按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3年10月12日(12日截止到18:00时)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且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3日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退费手续。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调减。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岗位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3年10月1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未达到3:1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6.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退费)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异地考生请提前到达我市,以便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教师岗位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
(2)其他岗位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9日。
2.笔试科目及大纲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或《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参考《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
考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原始成绩查询。考生于2023年11月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笔试原始成绩。
4.申请查分。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登记,查分结果于2023年11月13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在我省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申请加分的考生,须由本人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管理科(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电话:0813-2309563)提交加分相关材料。凡申请加分的,其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需提交的资料
①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原件。
②服务期内年度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服务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服务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余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时间,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获得优秀士兵、优秀义务兵等荣誉的还须提供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已(曾)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为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于2023年10月1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6.笔试总成绩
(1)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7.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查询。考生于2023年11月1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原则上管理岗位(以附件中“岗位类别”为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 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为3:1;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笔试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已经达到3:1的,不再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11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因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特点区分为试讲+答辩、试讲+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1)自贡市第一中学校体育教师、心理学教师岗位,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初中数学教师、初中生物教师岗位,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初中数学教师、初中英语教师、初中物理教师、初中历史教师岗位,自贡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校铁道运输服务教师、电子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自贡职业技术学校幼儿保育教师、社会工作教师、心理学教师岗位,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数学教师、现代物流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试讲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80分;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20分。
(2)自贡职业技术学校烹饪教师、焊接教师、摄影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试讲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80分;技能测试时间以题目规定时间为准,满分为20分。
(3)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本次考试聘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即考生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体检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考察考生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市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核合格后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2023年下半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1.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2.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813-2309563。
3.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3-2309549。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