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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自主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0 13:11:38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实施方案
 
  为满足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者技能, 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即出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16:00,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报名信息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医院指定邮箱:ydykzhaopin1@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1.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2.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取得境外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招聘计划 “相关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英语四六级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3年及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历等)。
 
  个人资料请直接作为附件发送到邮箱。请考生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考生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专业需同毕业证上一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在报到环节核查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c.com)“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于不符合医院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具体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发布或电话、短信等通知为准。
 
  笔试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和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c.com)“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考量依据之一,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录用。
 
  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六)公示与录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c.com)“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ykzhaopin1@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录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 8642883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
 
  监督电话:022- 86428899
 

       附件2: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