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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工业大学招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14 10:41:55
  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人员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天津工业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4年8月14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工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人员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院校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与国内名称不符合的,需根据专业内容实质判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8月18日。例如:“不超过25周岁”是指1998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按照指定时间、方式和要求报名,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或未按照要求报名无效。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报名不少于5天。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2024年8月18日16:00至2024年8月23日16:00,考生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发送至邮箱(rsc@tiangong.edu.cn),邮件主题为: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报名+应聘人员姓名。考生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具体要求,将在2024年8月16日在我校官网(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和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024年8月18日16:00至2024年8月24日12:00,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信息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我校招聘邮箱(rsc@tiangong.edu.cn)予以反馈,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可在发送报名邮件后24小时内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也将在学校主页(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统一发布。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考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笔试科目考一科,为《综合知识(辅导员类)》,满分为100分。考生可在学校主页(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笔试大纲。2024年8月30日9:00至16:00,我校将通过招聘邮箱(rsc@tiangong.edu.cn)向进入笔试人员发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是2024年9月7日。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9月19日在学校主页(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学校主页(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专业考试、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考试及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专业考试及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专业考试及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专业考试及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专业考试及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考试及面试环节。
 
  应聘者可登陆学校主页(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参加专业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安排。专业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专业考试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维吾尔语实际运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总成绩将于专业考试、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内在学校主页(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然并列,则按照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入体检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院级(单位)考评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学校将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如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 号文件规定,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专业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3955687
 
  监督电话:022-83955048
 
 
  天津工业大学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