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关于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公告
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市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结合本中心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党群管理岗科员面向天津市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专技岗初级资格人员面向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具体岗位的选调范围见《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好的岗位素质,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依法办事、团结奉献、推动落实,在原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
(三)专业素养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具体岗位要求见《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工作不满一年,未转正人员;
(5)曾经申报过本单位选聘但考核未通过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2.报名要求
必须由单位推荐。报名人员采用网上填报和邮寄纸质材料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推荐信、对本人的鉴定材料、纪检的廉政意见、岗位资格证明和本人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同时填写《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报名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上6项内容均要求提供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原件材料和PDF扫描件。
同时提供以下内容的复印件和PDF扫描件: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重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等。
4.报名地址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6号D座天津市保健事务中心(递送时间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PDF扫描件发送至专用政务邮箱sbjswzxzhb@tj.gov.cn,并在主题中注明“报名+姓名+岗位”。
5.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22-23522869
咨询时间:工作日14:00—16:00
联系人:黄老师
6.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3)本次选调工作信息公告的解释权归市保健事务中心所有。
(二)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号,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入围考核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通知。
(三)考核
我中心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考核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
(四)考察和体检
对考核通过的人员,我中心将组织对其进行综合审查,包括四必核、征求居住所在社区、公安机关意见等,形成考察结论。通过综合考察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
因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选调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在中心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公示期满后办理人员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