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政务服务办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1.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简称市政务服务办综合服务中心)
2.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简称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2021、2022年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能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即聘用后能否重新开具派往招聘单位的“报到证”),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确认,并在报名表备注栏自行承诺。
三、招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考察或入职报到时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应1986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办2022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2年10月2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zwfwb.tj.gov.cn)、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bmzx.zwfwb.tj.gov.cn)、微信公众号“天津12345”(微信号:tj12345rx)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8日9:00至11月3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由招聘单位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如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申请改报时间:2022年11月5日14:00至16:00。
若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或不满足改报岗位资格条件,则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科,本次笔试共2科,合计90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2年11月4日(09:00-11:00、14:00-17: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涵盖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综合管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等,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公布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结合笔试排名情况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在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对个人填报全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考察或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资格证书;
2.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3.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zwfwb.tj.gov.cn)、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bmzx.zwfwb.tj.gov.cn)、微信公众号“天津12345”(微信号:tj12345rx)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求知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参加结构化面谈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防疫相关材料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未合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网(网址:http://zwfwb.tj.gov.cn)、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bmzx.zwfwb.tj.gov.cn)、微信公众号“天津12345”(微信号:tj12345r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其他事项
1.如果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出现需要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会在发布招聘方案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2-24538184,022-24538101
监督电话:022-2453863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至17:00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