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资格证需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9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www.tjbd.gov.cn)进行岗位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通知报考上述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23日14: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核情况,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1日9:00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12日
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医学综合知识主要考核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应具备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知识等。
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本人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应届毕业生需在备注栏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并进行承诺);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3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个人承诺;
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岗位要求研究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需提供能证明研究生专业方向的论文、学校出具的学习方向证明等材料。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由于非组织原因不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由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被考察人员本人自动放弃、不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八、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在招聘公告网站发布补充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022-59210605 022-29241189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2023年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
2023年宝坻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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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考试科目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岗位1 |
研究生:外科学(限:泌尿外) |
1 |
医学综合知识 |
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报考相应岗位执业医师资格及符合注册相应执业范围的条件。毕业时可取得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岗位2 |
研究生:妇产科学 |
2 |
医学综合知识 |
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岗位3 |
研究生:儿科学 |
1 |
医学综合知识 |
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岗位4 |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 |
医学综合知识 |
研究生 |
取得相应学位 |
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报考相应岗位执业医师资格及符合注册相应执业范围的条件。毕业时可取得符合本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区卫生健康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岗位5 |
本科:临床医学 |
2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区中心血库 |
岗位6 |
本科:护理学 |
3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区康复医院 |
岗位7 |
本科: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 |
1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 |
岗位8 |
本科:临床医学 |
3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 |
岗位9 |
本科:临床医学 |
2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 |
岗位10 |
本科:医学影像学 |
6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备报考相应岗位执业医师资格及符合注册相应执业范围的条件。 |
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 |
岗位11 |
本科:口腔医学 |
2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基层医疗机构 |
岗位12 |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 |
1 |
医学综合知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