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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城区新建校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5:58:52

天津市武清区城区新建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武清区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实际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有关规定,武清区城区新建校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教育人才2名。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天津市武清区城区新建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报考人员户籍迁入天津市时间以本人户口页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截止2023年4月6日)。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须在报考前取得)。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城区新建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列为失信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武清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3年3月29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选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wqggjy.com

如遇突发状况,选聘事宜需进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选聘的,视为放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选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11日16:00。

选聘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2023年4月12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武清区教育系统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同时网上提交个人证件和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书;

4.个人简历;

5.各类符合选聘条件的荣誉证书等;

6.近三年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竞职报告(重点阐明自身优势、任职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

7.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8.其他相关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上传材料务必清晰可辨,所有材料请按上述顺序依次命名(如:1-证件照01,2-身份证01)并排序,放入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天津武清-2023高层次选聘-(岗位名称)-(报考人姓名)”,将文件夹压缩后上传。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未在相应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选聘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选聘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背面下方空白处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一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岗位选聘条件要求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个人简历;

7.近三年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竞职报告。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进入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26日17:00。

请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未下载面试准考证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本次面试的相关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说课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说课各占50%计算),结构化面谈和说课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结构化面谈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选聘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依次递补。

2.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武清区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有关要求

1.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选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选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当遵守选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武清区教育局、专业部门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选聘的教师,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在区内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申请。

4.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选聘教师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选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在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4067、022-28013570、022-28013603。

政策咨询电话:022-60911957。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城区新建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