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食检院”)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食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详细信息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附件1)。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年龄要求,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由食检院自行组织招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5月16日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食检院网站(http://www.tjsjy.org.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相关网站发布。
四、组织办法
(一)报名
考生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发至食检院政务邮箱:scjgspjcy@tj.gov.cn,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考生依据岗位要求提交材料,按照1:1比例进行扫描,保证内容清晰完整,按顺序生成1份PDF格式文件,具体如下:
1.《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承诺;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5.职称证书;
6.相关工作经历、承担科研项目经历等材料,其中提供的英文材料须附中文摘要;
7.2021、2022年高校毕业后未就业有关证明材料;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可提交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6:00。
报名咨询电话:022-58211517/5821151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监督电话:022-58211514
报名人员涉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食检院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在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
2023年6月9日8:00-12: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食检院现场进行原件审核,食检院当日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道106号D座124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22-58211517/022-5821151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监督电话:022-58211514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
1.面试题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有关食品及特殊食品领域检测分析、技术研究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试考核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如遇到特殊情况影响,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进行调整时,则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网站(http://www.tjsjy.org.cn)发布补充通知,并采取电话的方式通知到报考人员。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成绩。
(六)考核信息发布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网站(http://www.tjsjy.org.cn)发布。
五、体检
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启动并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食检院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同一岗位同一招聘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食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食检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十一、其他
如遇到特殊情况影响,对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时,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确保畅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
序号 |
招聘 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 |
招聘人数 |
岗位简介 |
专 业 |
学历 |
其它条件 |
1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财政补助 |
专技岗1 |
2 |
作为项目负责人,采用新技术手段,从事食品中毒素、有害物质、未知物等检测方法开发和技术研究工作。 |
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仪器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有国家级科研院所从事食品安全领域有毒有害物质分析检测、未知物筛查、真伪鉴别技术研究类科研项目经历者优先。 |
2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财政补助 |
专技岗2 |
2 |
从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及科研工作。 |
化学、植物学、农药学、仪器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食品检验机构10年以上工作经验,参与承担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熟悉检验机构的运行模式、工作流程、实验室管理及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3 |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财政补助 |
专技岗3 |
1 |
作为项目负责人,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等手段从事食品安全指标高通量筛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工作。 |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 |
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或硕士学位,35周岁以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正高级技术职称。有国家级科研院所从事食品安全高通量筛查及快速检测技术研究类科研项目经历,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领域高通量筛查及快速检测技术研究类科研项目者优先。 |
附件2: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3年 月 日
姓名 |
应聘岗位 |
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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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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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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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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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或研究方向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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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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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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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 情况 |
教育 形式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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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大学至今) |
起止年月 |
院校/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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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附件3:
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 )因 原因,报名时无法提供 原件,本人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此原件向食检院提交,补齐报名材料。若逾期未交,影响聘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简介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天津市食检院”)隶属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天津市唯一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科研技术机构,同时也是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依托单位,承担全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粮油)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生产环境洁净检测、技术服务及有关科研工作。2022年加挂“天津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牌子。
天津市食检院致力于服务政府监管、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冷冻饮品、速冻食品和餐饮食品抽检监测牵头单位、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冷冻饮品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工作,同时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承检机构、食品复检机构、国家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天津市食检院自成立以来,坚持“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省级资质认定评审考核,取得CMA资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评审考核,取得CATL资质;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考核,取得CNAS资质。目前检验能力已涵盖食品、保健食品、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洁净室环境、消毒餐(饮)具等4772余项参数,检验检测范围覆盖食品生产许可的所有品类,具备对农兽药残留、污染物、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微生物、物源性成分鉴别、转基因食品等进行定性定量检测的能力。
天津市食检院实验室建筑面积近8784平方米,拥有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微生物质谱鉴定系统、同位素质谱仪、多通道基因杂交系统以及微生物快速测定系统等在内的共459台(套)设备,原值10408万元,能够高质量保障政府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任务,同时为食品及食品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天津市食检院党委下设7个党支部,党员56名。天津市食检院现有员工15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90%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83人,占全院53%;本硕博学历学位144人(其中博士7人,硕士44人),占全院91%。现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15名、食品审查员7名,天津市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团队1个,多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审专家、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技术评审专家、婴配奶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员、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健康天津行动促进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评委员、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农学院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近年来,天津市食检院共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10项,地方、行业、团体标准12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项目9项、国家科技部项目1项,天津市科技局项目3项(包括天津市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1项和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科研项目33项,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重点调研课题4项。发表SCI、EI、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69篇。已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36项。
2020年,天津市食检院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同年,获得天津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助力挂牌督战”荣誉证书;2021年,获得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颁发的“2020年度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获得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颁发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放眼未来,天津市食检院将秉承“质量立院、科研强院、人才兴院、创新活院”的发展理念,科学推动“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以建设“国内一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为引领,全力实施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等九项工程,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领域科研及项目申报的广阔发展平台和激励政策,面向全球招纳贤才良者,携手专家技术团队共同打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平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服务食品产业技术平台和食品安全民生和谐促进服务平台等“五大平台”,科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恪守初心、履职尽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